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现已对该项目做出批阅决议。现将批阅决议状况揭露。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唐山市行政批阅局立项批阅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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