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的派出所一般是股级或副科级标准,少量是正科级标准。可是,派出所所长一般都是副科级,少量是正科级。
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尽管由副市长担任,个人为副厅级,但市公安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分,在三定计划中是清晰的正处级组织。
同理,县(县级市)公安局、市辖区公安分局的局长尽管由副县长(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县级公安局(分局)仍是清晰的正科级组织。
可是,公安队伍十分巨大,往往是当地公务员的一半左右,加上公安作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公安机关的内设组织和各级干部高标准装备的状况十分遍及。
由于县级公安局(分局)是正科级标准,其内设组织、派出组织(派出所)本来应该都是正股级,这也是绝大政府部分的标配,但作业并非如此。
1、全国范围内,股级的派出所确实存在,但数量比较少,一般是在比较偏僻的城镇,人口密度低,辖区内作业少,故而设置的标准较低,所长为正股级职务,副所长为副股级职务。
2、现在,地级市中大部分派出所都是副科级建制,例如大街的派出所、大镇的派出所等等,所长和教导员都是副科级干部,副所长是正股级干部。
这类派出所的所长一般都是副科级干部,高配为正科级的状况很少(职级、职务序列另算)。
可是,近几年,派出所的所长一起兼任地点镇(大街)行政副职的状况也在逐步增多。
可是,这种派出所的数量不多,要么是坐落地级市的市中心,人口密度很高,辖区内作业所承受的压力很大;要么是坐落开发区、高新区等等,由于功用区的标准较高,相应的派出所标准也水涨船高。
可是,哪怕是正科级的所长,在公安局(分局)中依然仅仅中层干部,要承受局领导的办理和指挥。